2025小姐威客信息,一品楼品凤楼官网,51品茶全国一品楼,唐人阁一品楼论坛

关于做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条件提升项目申报和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点击次数:84 发布人:null
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规范“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条件提升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教学实验室(中心)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构建培养创新实践人才成长的有效平台。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关于开展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东大财字[2015]16号)要求,现就申报教学条件提升项目和编制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教学条件提升项目包括教学实验室(中心)的改造和仪器设备购置等,学校对其实行项目库管理。
      (二)编制《东北大学XXX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6-2018年)》。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  分步实施
    各部门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教学实验室(中心)现状,明确工作方向和思路,编制本部门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并依据规划设计教学条件提升项目和项目具体实施计划,要把教学实验室(中心)规划融入到深化综合改革、谋划“十三五”的战略布局中。
      (二)整合资源  突出重点
各部门应以建成或完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目标,促进教学实验室向中心化发展。学校鼓励部门之间、教学实验室(中心)之间联合申报、联合建设,重点支持实验教学急需、具有较高显示度的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三)集思广益  严格把关
各部门应积极开展校内校外调研,以国内外高水平同类型实验室(中心)为参照系,并广泛听取部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同时严格项目论证程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合理与切实可行。
      (四)动态管理  绩效考评
学校对教学条件提升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所有项目均从项目库纳入预算执行,同时对获得支持的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各部门在设计教学条件提升项目时,既要注重项目的投资效益和预期成果,又要保证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入库、资金支持紧密挂钩。
      三、操作程序
     (一)教学实验室(中心)
      1. 各教学实验室(中心)根据依托部门要求编制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
      2. 相关教学实验室(中心)根据自身建设发展情况与实际需求填写2016-2018年度《东北大学教学条件提升项目申报表》,提交依托部门审核、论证。
     (二)教学实验室(中心)依托部门
      1. 依托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小组,做好《东北大学XXX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6-2018年)》编制工作。
      2. 依托部门成立相关专家组对教学实验室(中心)提交的项目和拟购置仪器设备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报学校(拟推荐多个项目须排序),具体论证要求如下:
      (1)项目论证专家小组对教学条件提升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建设目标、预期成效等进行论证,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作用和意义,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项目建设目标的如期实现。
      (2)仪器设备论证专家小组对2016年度教学条件提升项目拟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用途、预期利用率、校内开放共享机制、实验成本、运行与维护费用、实验人员配备情况、安装场地条件等进行论证。其中:单价或批量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提交论证报告。
      (三)教学实验室(中心)归口部门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校级论证专家组,专家组通过审核申报材料、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学条件提升项目和拟购置仪器设备进行论证、评审,并提出意见。学校对于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入库管理,做好项目排序,并根据排序、专项资金整体安排等将相关项目纳入预算执行。
      四、有关规定
     (一)项目论证和拟购置仪器设备论证专家小组成员一般均不少于7人,组长原则上由依托部门行政负责人担任,成员须为在相关领域内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或所从事工作与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成员中非项目依托部门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项目负责人予以回避。
     (二)依托部门须将论证会时间、地点和专家名单提前通知学校,学校根据需要选派专家参加相关论证会议并提出质询。
     (三)对于存在技术安全隐患,且经学校多次要求整改但落实不到位的教学实验室(中心),取消其项目入库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实验室管理”下载。
     (二)各有关部门须在4月20日前将经相关负责人签章的材料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主楼81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rf@mail.neu.edu.cn,上报材料明细如下:
      1. 《东北大学XXX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6-2018年)》
      2. 《东北大学教学条件提升项目申报表》(分年度、分项目单独填写)
      3. 《东北大学教学条件提升项目汇总表》
      4. 《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5.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9273,13842017967)。

      附件:《东北大学XXX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6-2018年)》撰写提纲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