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3 点击次数:73 发布人:null关于开展全校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东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东大党字〔2014〕32号)、《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暂行)》(东大资产字〔2015〕13号)等文件精神和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为明确我校资产管理职责,明晰使用归属,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搭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学校决定依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全校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类资产盘点工作。
一、盘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必要举措,是建立适应高等教育和事业改革发展的高校预算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资产盘点,摸清学校“家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有利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的建立,实施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有利于真实反映学校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盘点工作任务
(一)盘点资产的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盘点的范围为全校各部门;资产盘点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10月21日。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二)切实加强对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资产盘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盘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各部门须建立部门盘点工作小组(简称盘点小组),负责本部门盘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盘点工作实施等。
(三)各部门盘点小组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对本部门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按照盘点要求进行分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和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三、盘点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监督。此次资产盘点时间紧,工作量大,各部门盘点小组要明确要求,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保证盘点工作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部门的盘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盘点结果进行抽查,并将盘点中的特殊事项或重大问题上报国资委决议。
(二)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各部门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提交的资产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得瞒报虚报。
对于按时保质完成资产盘点任务的部门,学校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对于资产盘点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部门,学校将责令其重新进行盘点;对于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时完成资产盘点工作的部门,学校责令其限期完成,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落实责任、明确到人。资产使用人作为资产的日常管理人员,对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负有责任。资产使用人须履行资产日常管理职责,并定期进行资产自查。使用的资产发生维修维护、调拨、报废事项时,使用人须及时提出申请;发生遗失、损坏事项时,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各部门要根据盘点工作要求,依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管理和使用责任,明确部门所有资产的使用人,实现资产实名制管理,做到“人人管资产,物物有人管”。
附件:《东北大学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资产盘点方案》
附件:
东北大学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资产
盘点方案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掌握各部门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根据《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学校决定开展全校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类资产盘点工作。
一、盘点范围与目的
(一)盘点范围
本次盘点范围是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校各部门占用的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软件类资产。
(二)盘点目的
1. 全面摸清学校资产存量情况。对学校资产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盘点和清理,规范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产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 理顺资产管理关系。通过盘点,明确资产占用、使用归属,强化对资产的管理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资产使用人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