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供暖季剩余煤炭处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2 点击次数:74 发布人:佚名东北大学沈河校区管理委员会拟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处置2015-2016年供暖季剩余煤炭,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河校区2015-2016年供暖季剩余煤炭处置
2.煤炭数量:若干吨(以实际称量为准),约4500大卡;
3.存放地点:东北大学沈河校区(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89号)锅炉房储煤场。
二、报名人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
三、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的企业必须提交人民币5万元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者按照单价(元/吨)报价,结算时,以实际称量乘以成交竞价者单价计算总价;
3.本次竞价设处置底价,低于处置底价的竞价无效。处置底价由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组)评估确定,在竞价会议开始后公开唱出;
4.本次竞价仅有一轮报价,竞价者将报价单密封提交,竞价会议开始后公开唱出;
5.报价最高且报价高于处置底价的竞价者作为成交竞价者,如所有竞价者的报价均低于处置底价,本次竞价流标;
6.成交竞价者负责煤炭的运输以及所有相关垃圾清运,如在运输和清运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失和意外,成交竞价者自行负责,与校方无关。成交竞价者不得损坏学校相关设施,否则应照价赔偿;
7.成交竞价者放弃成交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校方将集体决定是否由报价第二高且高于处置底价的竞价者递补。
四、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成交竞价者按照成交报价乘以200吨支付首笔合同价款(可由竞价保证金直接转换),成交竞价者按照实际称量运输煤炭,运输满200吨时,成交供应商向学校支付成交报价乘以200吨的第二笔合同价款,再运输满200吨时,成交供应商向学校支付成交报价乘以200吨的第三笔合同价格,依次类推,成交供应商最后一笔运输少于200吨时,校方按照实际运输量退还其多支付部分的合同价款,结算完毕校方将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到12月2日,每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东北大学沈河校区(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89号)办公楼316房间;
3.报名联系人:肖老师;
4.联系方式:024-24245409 24245428 13897970649;
5.报名材料:参加竞价企业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竞价保证金:提交人民币5万元作为竞价保证金,于2016年12月2日9:30之前汇至东北大学指定账户。(户名:东北大学,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21001464601059123456)。未成交单位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校方在竞价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竞价企业。
六、竞价会议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竞价会议时间:2016年12月6日9:30;
2.竞价会议地点:东北大学沈河校区(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89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竞价注意事项:竞价者的报价材料必须密封提交,校方拒绝接受未密封的竞价材料;提供竞价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交竞价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的,校方拒绝接受其竞价材料。
七、竞价公告发布网站
1.东北大学沈河校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shxqgwh.neu.edu.cn/024-24245428
2.东北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
http://www.xsktz.cn/sfw/e?page=cms.index
东北大学沈河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
竞价函
东北大学:
我方承诺:
1.按照单价(元/吨)报价,结算时,以实际称量乘以成交竞价者单价计算总价;
2.成交后负责煤炭的运输以及所有相关垃圾清运,如在运输和清运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失和意外,我方自行负责,与校方无关。成交后我方在清运煤炭时不得损坏学校相关设施,否则应照价赔偿;
3.已经按照竞价公告按时足额提交竞价保证金,遵守竞价公告中的结算方式和其他全部内容以及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如因我方原因放弃成交的,同意校方不予退还我方竞价保证金;
5.我方报价为 元/吨。(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