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7年度10万元以下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入围备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9 点击次数:231 发布人:张福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2017年度10万元以下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入围备案
2.建设单位:东北大学
3.建设地点:东北大学
4.资金来源:校拨
5.备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到2018年4月。
6.工程内容:东北大学校内10万元以下的维修、抢修、零修及其他工程的配套施工。包括:土建类(墙面粉刷、墙皮、墙地砖、门窗、天棚、地板、道路、路缘石等),上下水类(给排水管、下水井、化粪池、卫生间设施、防水等),强电类(配电柜、灯具、开关、线路等)。项目举例:
维修内容 |
维修原因 |
金额(万元) |
计算中心317-320房间走廊防水及大白修缮工程 |
墙皮脱落,师生反映强烈 |
1 |
计算中心303天棚维修工程 |
棚顶漏雨严重 |
2 |
计划财经处108、112室内大白维修 |
漏水后墙皮脱落 |
1 |
八舍F区室外排水抢修工程 |
地面塌陷,管道堵塞 |
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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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10万元以下的校拨经费维修计划大概30余项,预算金额共计100余万元。
7.施工要求:施工队须具备工程内容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验收合格。同时,保证夜间抢修、节假日(含春节假期)期间维修及冬季室外各种作业能正常进行,并确保维修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入围备案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地点:东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采购部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望湖路29-4)。
2.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上述原件报名现场审查后当即返还,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交由建设单位留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后,东北大学修缮工程采购工作小组对所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进一步增加考察、答辩说明等环节,对最终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入围备案。
2.东北大学校内10万元以下的维修、抢修、零修及其他工程的配套施工队伍,在本次入围备案的施工单位中选择,备案有效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3.保证维修工程质量,并在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维修后的质量保证。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以委托工程项目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无预付款,需施工单位先行垫付工程款,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必须接受学校审计,经学校相关部门审计定案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5.施工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认同本公告内容,入围备案后需按要求签订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东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采购部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望湖路29-4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4-83692788
东北大学修缮工程采购工作小组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施工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授权其参加东北大学修缮工程采购工作小组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说明:委托期限必须与备案有效期一致)。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