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9 点击次数:377 发布人:闫荣富各有关部门:
近日南方某高校实验室因用电不规范引发严重安全事故,为进一步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各有关部门在落实暑假期间实验室技术安全防范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及高温高压等设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确保实验室使用规范。对于暑假期间仍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向所在部门备案,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要切实保证安全规范的情况下进行各类实验活动。
四、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相关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对室内水、电、气源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电源关闭,防止电器使用不当或电线超负荷运转引发火灾;实验室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未经学校允许条件下,须有专人值守,如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等危险性实验项目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并严格按规范操作。
五、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保持房间通风,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应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有专人负责管理,在不具备通风换气装置条件下,禁止从事产生刺激性气味的实验。
六、做好学校房屋修缮和资源调整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暑假期间存在修缮、调整和搬迁工作的实验室,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注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等的安全存放和安全使用。
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通讯联络畅通,如遇突发状况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科联系人:闫荣富,徐贺;联系电话:83689273,13842017967。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