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点击次数:10 发布人: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根据国家和学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规定和年度工作部署,拟启动新一轮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应开放共享的仪器必须报送,同时鼓励10万-50万仪器积极参与开放共享并制定收费标准。
(一)新增开放共享仪器须制定收费标准并报送。2024年验收建账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明细详见附件1。
(二)调整已备案收费标准需重新报送。学校已备案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三)无需调整的收费标准不用报送。
二、报送流程
(一)学院机组调整或制定收费标准
1.机组仪器负责人具体负责收费标准调整与制定工作。国家、省市、行业有相关标准的,原则上须依照执行,须提供相关标准材料;如不依据已有相关标准执行,或无统一标准的,须提供成本核算表(附件3)。
2.对于无法开放共享的涉密仪器、老旧仪器,需填写《东北大学非共享大型仪器申请表》(附件4),其中涉密仪器应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核,陈旧仪器申请转为陈列品应经专家组审核。
(二)学院审核收费标准
部门汇总并审核通过后,填写《2025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学校审核收费标准并备案
资产处组织专家论证各部门收费标准并通过后,报送东北大学财务工作小组审核备案。
三、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完成上述工作,《2025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东北大学非共享大型仪器申请表》《开放共享收费成本核算表》(或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纸质材料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25日前报送至综合楼413(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zhangzhuo@mail.neu.edu.cn)。
联系人:张卓/梁国丰
联系电话:83682839/83687423。
附件1.2024年验收建账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明细表.xlsx
附件5.2025年大型仪器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14日